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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供水总公司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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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本站编辑

    为建立关心和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弘扬公司心系员工、关怀员工、关爱员工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设立公司爱心互助专项资金,为使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互助原则

    实行自济自救为主、爱心互助为辅、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创建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

    1.组成人员

    主 任:工会主席

    成 员:工会委员2名,职工代表6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公室)

    2.工作职责

    (1)调查审核、上报互助申请;

    (2)组织募集、捐助活动;

    (3)对困难职工互助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互助意见上报;

    (4)互助款公示、登记、发放。

    三、资金筹集

    公司工会每年度至少组织全体员工自愿捐款(包括慈善一日捐等)一次。

    四、互助对象及条件、标准

     1.互助申请对象及条件

    属公司在职员工参加了每次自愿捐助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互助。

    (1)员工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三甲以上医院诊断为恶性肿瘤等)、重大意外(包括见义勇为受伤)、重大事故(不包括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自残、第三者责任等引发事故致伤)、重大灾难等给家庭造成特殊困难的;

    (2)该员工参加了职工医保、个人商业医疗保险的;

    (3)经医保、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民政部门大病救助后自付合规费用达2万元以上的;

    (4)父母重病在身,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且无其他固定收入的;

    (5)子女以优异成绩考取高等院校,却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完成学业的;

    (6)未违反过公司的任何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等,并且对公司忠诚,工作态度好,努力工作,品行端正。

    2.互助标准

    由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评审确定互助对象、人数,结合互助专项资金余额形成互助意见报批。

    (1)子女学习优秀,因家庭特别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可申请一次性互助不超过2000元。

    (2)父母重病在身,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且无其他固定收入的,可申请一次性互助不超过2000元。

    (3)因遭受意外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互助不超过3000元。

    (4)因长期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支付能力的(经医保报销和保险赔付、民政部门大病救助后,治疗年度累计自付合规费用2万元、5万元以上分别按40%、50%给予重大疾病救助)可申请一次性互助不超过5000元。

    (5)员工的一次性爱心互助,同一事由原则上每年度限申请一次,同一家庭每年度限申请一次。

    五、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的申请及给付

    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的使用采取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效:重病的以本年度11日—12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准),经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调查、核实、研究、讨论、决定。

    1.员工本人提出申请,需如实填写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由本人签字或家属代签字;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书、缴费单据、子女入学缴纳学费通知、有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等,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

    2.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接到员工个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及时初步分析情况,符合互助条件的,如实负责地签署具体意见,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公司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具体调查核实。

    3.各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应负责审查申请及所附材料是否真实、完备、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应及时退回申请人补充完整。各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报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再度调查核实,如不符互助条件退回并负责解释。

    4.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根据所报材料及调查结果,综合平衡、统筹考虑,集体讨论决定具体互助金额。

    5.如发现欺诈做假行为,不得取得本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的救助。

    6.经批准的互助方案需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

    7.员工突发凶险疾病、意外,命在旦夕,而家庭又特别困难的,可本着人道精神,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由所在单位代为申请,经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研究同意,先行拨付互助资金,事后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手续。

    六、组织管理

    1.公司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研究、决定爱心互助所有相关事宜。

    2.公司工会财务指导建立爱心互助专项资金专账,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接受公司审计部审计监督。指导本专项资金的收集、记账、管理及发放工作。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爱心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讨论解决并加以完善。

    4.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爱心互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           

            

    互助对象姓名

    □本人   □父母   □配偶   □子女  

    互助事由

    □重大疾病  □重大意外  □重大事故  □重大灾难  □其他

    部门负责人

     

    调查人救助

     

    调查审核人

     

    互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 审